在發達,無動力風機的通風指數一直是家居舒適度的主要參數,一些發達甚至現已把住所通風規定為強制執行的條款。
而在我國,雖然在正式頒布的《室內空氣質量規范》中,明確規定了室內新風量應為30m3/每人/每小時,但此規范在修建居住職業并非是強制執行的。現在咱們還沒有獨自的修建通風方面的規范規范。修建物通風僅僅在有關暖通設計規范中涉及到了通風量的指標,開發商及設計師都罕見會翔實思考通風的規范,形成修建物內過低的通風量影響身體健康及降低工作效率。
如今,不過跟著社會的開展國內修建中也逐漸呈現無動力風機的通風方式,一起風機也進入了多樣化開展的年代,可是修建物尤其是住所的整體通風換氣作用與國外比較卻相去甚遠,因而擬定一部通風作用評估方法的規范,是現在急于處理的一個疑問。